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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水利建设的决议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1 21:13:22  浏览:8255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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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水利建设的决议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水利建设的决议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5年11月3日陕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陕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水利厅厅长刘枢机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省水利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充分肯定了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延安精神,大搞水利建设的成就。全省一批农田灌溉
、防洪除涝、城乡供水、水土保持、小型水电等工程相继建成;“八五”期间建设两个“2000万亩”基本农田的目标已基本实现。在促进农业生产,防灾减灾,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社会安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发挥了明显效益。但是,近年来水利建设投入严重不足,未上大的
水源控制工程, 现有水利设施老化失修,防洪标准过低,水土流失区生态环境很差。在去今两年遭受历史罕见的特大干旱中, 给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和困难。各级人民政府一定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吸取经验教训,以极大的决心和气魄,千方百计地把我省水
利建设搞上去。
会议同意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全省水利建设的目标、任务以及要采取的措施。“九五”期间,水利建设要坚持“巩固改造,积极发展,以蓄为主,突出节水,综合开发,注重效益,分级兴办,全面推进”的指导思想。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00万亩,节水灌溉面积300万亩,无灌溉设施
基本农田400万亩,使全省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100万亩,旱涝保收田达到1600万亩,吨粮田达到500万亩,建设几个大型蓄水调水工程,全省增加蓄水引水能力12亿立方米,缓解城乡缺水状况,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为了实现“九五”期间水利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会议要求:
必须进一步增强全民对水的忧患意识。各级人民政府和领导干部要端正指导思想,深刻认识我省水资源严重短缺和旱涝灾害频繁的省情。明确水利建设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和面临的艰巨任务,防止忽视水利建设的倾向。要宣传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水利是农业
的命脉,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观念,增强加快水利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积极支持、兴办水利事业。
必须多层次多渠道增加水利建设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逐年增加水利建设的财政资金,管好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调整水利事业费的使用方向,用好劳动积累工, 积极运用信贷资金和引进外资,鼓励、支持、引导发展各种形式的民办水利事业。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 保证“九五”
期间全省100亿元水利投资的落实。
必须大力开展群众性水利和农田基本建设。在建设大中型引水调水工程的同时,充分发动群众,大搞水利建设,改善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地修渠打井、建站抽水, 修建库塘和各类节水灌溉工程,努力扩大灌溉面积抓紧农闲季节,按照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的要求, 从实际出发,
平整土地,建设“四田”,搞好小流域治理。
必须切实加强水资源和水利工程的管护。要依法保护水资源,实行科学管理,防治水污染。加强现有水利工程的维修配套,坚持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在有的地方逐步发展喷灌,加强水资源的联网调度,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施跨地区、跨流域调水。工程建设要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
先的原则,把保护与建设放在同等位置。对破坏水利工程的违法犯罪,要坚决依法打击。
必须加快水利法制建设。省人大常委会要抓紧制定有关水利、基本农田保护、河道堤防、水库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法规。省人民政府要积极组织论证、起草这方面的法规草案,及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并积极研究,及时制定有关的规章。各级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各地区工作委
员会,要有计划地开展对水利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监督。
必须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领导。水利工作任务艰巨,涉及面广,群众性、政策性很强,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水利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建立水利工作领导责任制,深入第一线,抓建设、抓改革、抓管理。开展水利和农田基本建设一定要严密组织,真抓实干,讲求实效,总结推
广典型经验,坚决反对形式主义。要着眼长远,狠抓当前,使我省水利建设有一个大发展。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开拓前进,群策群力,艰苦奋斗,千方百计加快水利建设步伐,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新贡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199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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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保健工作常规(试行)

卫生部


婚姻保健工作常规(试行)
卫生部

一、目 的
婚姻保健是对即将婚配的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进行的保健指导和健康检查。为新婚夫妇掌握必要的婚育知识打下良好的基础,为孕育健康的下一代做好优生的初筛工作。

二、内 容
(一)保健指导:
1.婚育知识教育
(1)婚姻保健意义、内容及婚姻道德教育
(2)男女生殖系统解剖、生理和受孕原理
(3)性知识指导(性生理、性卫生)
(4)优生知识(选择最佳受孕时机,孕期保健。围产保健,影响婚育的有关疾病等)
(5)新婚避孕知识
2.婚前咨询(对婚配、生育的有关问题进行解答、指导,帮助选择合适的婚期,制定生育计划,并落实措施等)
(二)婚前检查
1.病史询问
(1)双方过去及现在病史(重点是影响婚育健康的精神病、性病、麻风病、法定传染病、遗传病、重要脏器和泌尿生殖系统疾病及智力发育障碍等)
(2)婚配双方是否近亲(直系血亲或3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女方月经史
(4)若系再婚,应询问以往婚育史
(5)如怀疑婚配对象患有遗传病,应询问其父母是否为近亲婚配
(6)如怀疑患有性病,应询问其父母有无性病史
2.体格检查
(1)物理检查
①全身检查:身高(对身高异常者)、血压、面容、体态、营养发育、智力表现、精神状态的观察。
各部位检查重点:
五官:盲、聋、哑
颈部:甲状腺
胸部:胸廓畸形、乳房、心肺
腹部:肝脾,腹块、腹水、其它
淋巴结:肿大、压痛
毛发:分布情况,有否脱发
皮肤:皮疹、有无闭汗、感觉障碍
脊柱:畸形及活动情况
四肢:肌肉萎缩、瘫痪、痉挛及活动情况
②生殖器及第二性征检查:
女性应常规肛查、男性取直立位检查。重点是影响婚育的生殖器发育异常以及肿块,并注意是否为两性畸形。
(2)实验室及其它检查:
①常规检查项目:胸透、血尿常规,有条件者应扩大项目,如:肝功能及HAA、阴道分泌物找滴虫、霉菌。
②根据具体情况,必要时检查:康华氏反应,淋菌涂片,精液检查,染色体核型分析,心电图,超声波,活组织病理检查、智商测定等。
③明确诊断,如经以上各项检查,仍难以确诊者,可组织专科会诊或转诊。
(三)婚前体检后的分类指导:
1.对未发现异常情况者,出据“合格证明”。
2.发现与婚育有关的异常情况,应根据“异常情况的分类指导标准”给予相应的指导和治疗。
(四)婚后随访及咨询指导:
对婚前体检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专册登记并作好随访工作。对其它婚后有关性生活及生育的保健问题均应接待指导。

三、注意事项
(一)检查女性生殖器官,应常规作肛腹双合诊,如发现异常,需作阴道检查时,必须征得本人或家属同意后方能进行。除处女膜闭锁外,对其完整性不作描述。
(二)婚保医生应做到“严肃、亲切、认真、守密”。
(三)发现婚前妊娠者,应视女方年龄,健康等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四)对劝阻结婚或生育者,需慎重对待,耐心解释,必要时争取工作单位和家属共同协助。对暂缓婚育者应讲清利害关系,帮助落实指导措施。
(五)认真填写体验记录、案例记录,妥善管理,一般应保存5年以上,并作好登记统计工作。



1986年7月21日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面完成省政府2004年度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任务的地区给予表扬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苏政办发〔2005〕33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面完成省政府2004年度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任务的地区给予表扬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2004年,经各有关地区和部门的共同努力,全省实现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既定目标,维护了社会和企业稳定。省养老保险重点补助市、县(市、区)按照省政府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任务的要求,在省挂钩补助机制和奖励政策的激励下,狠抓落实,努力挖掘自身潜力,基本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尽到了保一方平安的责任。为鼓励先进,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全面完成2004年度省政府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任务的29个市、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人给予表扬,并按考核奖励办法给予受表扬的市、县(市、区)一定的奖励资金,用于充实当地养老保险基金。希望受表扬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希望其他市、县(市、区)要以受表扬的地区为榜样,切实增强责任感,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养老保险各项工作任务,巩固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成果,为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实现“两个率先”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完成2004年度省政府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任务的29个市、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人名单

  

 二○○五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完成2004年度省政府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任务的29个市、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人名单

  泰州市人民政府
  毛伟明 市长
  王加祥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潘山元 财政局局长
  朱向荣 地税局局长
  兴化市人民政府
  吴 跃 市长
  刘中亚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盛卫东 财政局局长
  邹 鹤 地税局局长
  如皋市人民政府
  周铁根 市长
  华国瑞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万圣 财政局局长
  张新才 地税局局长
  如东县人民政府
  詹立风 县长
  罗晓东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余 科 财政局局长
  周宝明 地税局局长
  通州市人民政府
  葛 亮 市长
  李淑芳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伟平 财政局局长
  金云华 地税局局长
  启东市人民政府
  曹 斌 市长
  陈卫东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高永华 财政局局长
  张汉飚 地税局局长
  宿豫区人民政府
  刘 斌 区长
  朱晓慧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叶 锋 财政局局长
  徐哲东 地税局局长
  沭阳县人民政府
  蒋建明 县长
  孙庆义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 京 财政局副局长
  曹方文 地税局局长
  泗阳县人民政府
  赵 深 县长
  李学祥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葛习和 财政局局长
  周生学 地税局局长
  丰县人民政府
  赵保华 县长
  蔡可印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段玉兰 财政局局长
  袁永良 地税局局长
  沛县人民政府
  孟铁林 县长
  孙尊康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执贞 财政局局长
  赵继光 地税局局长
  睢宁县人民政府
  丁维和 县长
  王甫春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庞道礼 财政局局长
  徐中原 地税局局长
  邳州市人民政府
  王 昊 市长
  张延青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段玉良 财政局局长
  娄可靖 地税局局长
  新沂市人民政府
  冯其谱 市长
  曹德华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中华 财政局局长
  欧阳晓辉 地税局局长
  盐都区人民政府
  李纯涛 区长
  卫雨祥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丁兴俊 财政局局长
  杨淑龙 地税局副局长
  滨海县人民政府
  张礼祥 县长
  裴玉霞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祥功 财政局局长
  贾成标 地税局局长
  阜宁县人民政府
  尹金来 县长
  蔡国贤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周其钢 财政局局长
  刘 进 地税局局长
  响水县人民政府
  朱 斌 县长
  王学国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顾连锦 财政局局长
  洪晋祥 地税局局长
  东台市人民政府
  王光文 市长
  丁东跟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本宏 财政局局长
  何晓翔 地税局局长
  射阳县人民政府
  顾强生 县长
  刘义庆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家宁 财政局局长
  段嘉祥 地税局局长
  楚州区人民政府
  肖本明 区长
  周淮生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彭寿年 财政局局长
  陈文建 地税局副局长
  涟水县人民政府
  陶光辉 县长
  周宏昌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徐 明 财政局局长
  赵剑峒 地税局局长
  盱眙县人民政府
  李宽厚 副县长
  吴铜声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高振如 财政局局长
  张景山 地税局局长
  淮阴区人民政府
  王兴尧 区长
  王德云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夏 军 财政局局长
  徐菊平 地税局局长
  赣榆县人民政府
  陈良灵 县长
  陈开东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启文 财政局局长
  刘秋亮 地税局局长
  灌南县人民政府
  陈书军 县长
  孙存康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陶维新 财政局局长
  李建东 地税局局长
  灌云县人民政府
  尹哲强 县长
  张军山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孙 超 财政局局长
  徐宝华 地税局局长
  东海县人民政府
  王淮龙 县长
  司善德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 青 财政局局长
  颜景华 地税局局长
  宝应县人民政府
  林正玉 县长
  谈永珠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郭锡山 财政局局长
  周世诚 地税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