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料网 » 法律法规 »

邮电部关于明确国内公众会议电视计费办法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3 00:38:02  浏览:9255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邮电部关于明确国内公众会议电视计费办法的通知

邮电部


邮电部关于明确国内公众会议电视计费办法的通知
1995年8月17日,邮电部

邮电部于1995年5月4日印发了《关于国内公众电视会议资费标准(试行)的通知》,现对通知中的计费方式明确如下:
通话费计算公式中的长途电话分级基本价目,按主会场至汇接节点和汇接节点至各开放的对端地点间的电路分段计算,其中主会场至汇接节点间的电路只计算一次。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备案程序暂行规定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备案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



市规发〔2003〕219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要求,我们对2002年7月28日发布的《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备案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了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备案程序暂行规定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二〇〇三年二月十九日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备案程序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市场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规范有序的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和《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建设单位向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申报建设项目,依据《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凡经批准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项目,应进行勘察设计招标投标:
(一)勘察、设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以上)。
(二)单项合同估算价或建设规模低于第(一)项规定的规模标准,但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
1、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中,政府投资或者国家融资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鼓励政府投资或者国家融资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进行招标。
第三条 招标人公开招标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国家或者本市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第四条 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性质、特点和要求,编制资格预审的条件和方法,并在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中载明。
第五条 招标人拟限制投标人数量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中载明预审后投标人的数量,并按照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中载明的资格预审的条件和方法选择投标人。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中没有载明预审后投标人数量的,招标人不得限制达到资格预审标准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第六条 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并到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备案。
第七条 招标人进行招标工作,主要包括:
(一)依照有关法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二)发售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
(三)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接受投标文件,并进行保密编号。
(四)组织评标委员会,召开评标会,确定中标方案。(评标专家应当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中或者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家库中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特殊项目的评标专家选取方式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标人在确定中标方案之日起15日内向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简要报告,领取经备案的北京市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登记表。
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向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申报建设方案时,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应同时提交经备案后的招标投标备案登记表。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宪法和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宪法和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的决议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同意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和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的建议,同意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委员会名单,决定由宪法修改委员会主持修改一九七八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交付全国各族人民讨论,再由宪法修改委员会根据讨论意见修改后,提交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