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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将直辖市天津市改为河北省省辖市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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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将直辖市天津市改为河北省省辖市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将直辖市天津市改为河北省省辖市的决议


(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国务院周恩来总理提出的议案,决定将直辖市天津市改为河北省省辖市。



关于提请将直辖市天津市改为河北省省辖市的议案


为了适应河北和天津两个地区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工业和农业的密切配合和发展,并且便利国家行政工作的进行,经1958年2月6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七十次会议决议:将现在直辖市天津市改为省辖市。归河北省领导。
现在提请大会决定。
国务院总理 周恩来
195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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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音像制品进一步加强音像市场管理的通知

文化部


文化部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音像制品进一步加强音像市场管理的通知
文化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音像制品行政管理部门:
近年来,我国音像市场有了很大发展,满足了─广大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促进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音像市场还存在一些问题,有些问题,如“制黄”、“贩黄”、走私、盗版、翻录复制违法经营活动还很猖獗,非法音像制品还远未清除,正版音
像制品的发行量还不大,经营活动中的拖欠款现象还相当严重,等等。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务院《音像制品管理条例》,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促进音像市场健康繁荣发展,文化部召开了第一次全国音像市场管理工作会议,并决定在6、7、8三个月对音像市场进行集中治理。会议提出
了进一步加强音像市场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严厉打击非法音像制品,集中查处大案要案。各地音像市场行政管理部门要对音像制品销售、出租和放映单位进行反复、彻底地检查。发现淫秽、反动、走私、盗版和翻录复制等非法音像制品一律收缴,集中销毁,并按《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触及刑律的违
法经营行为,交司法机关处理。
各级音像市场行政管理部门要同铁路、交通、邮电、民航等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音像制品运输传递活动的管理。对一些运输的重要关口,要设专人检查,形成空中拦、铁路截、公路堵、邮电查的围剿非法音像制品的天罗地网,让非法音像制品无法进入市场。各级音像市场行政管
理部门要贯彻“守土有责”的原则,对出自本地区的非法音像制品,要就地查处,不能殃及其他地区,也不许外地的非法音像制品运进本地,扰乱市场。对发现的大案要案,要不失时机地认真组织查处,同时逐级上报。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寻根究底,穷追猛打,坚决端掉那些“制黄”
、“贩黄”、走私、盗版、翻录复制等非法音像制品的黑窝点。
二、坚决取缔非法音像制品集散地。按照文化部《关于加强小商品批发市场、家用电器市场、电子科技市场音像制品经销活动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各地要在6月30日前停止本地小商品市场批发、零售音像制品的业务和家用电器、电子科技市场音像制品的批发业务。在家用电器市场
和电子科技市场中零售音像制品,必须经音像市场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核发《音像制品零售经营许可证》。
对长期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大型音像制品集散地要坚决予以取缔。
三、建立国有音像发行主渠道,扩大正版音像制品在市场上的占有量。为了改变当前音像市场的混乱状况,由文化部牵头尽快建立营业性录像放映专门供片渠道和向出租点、销售点供应音像制品的国有发行主渠道。要严格执行国务院《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关于“家庭专用的音像制品,
不得用于营业性放映”的规定,录像放映单位放映经批准进口的录像节目带,必须经版权部门认证“播映权”,并由文化部发给“准映证”;放映国产录像节目带,经版权部门认证“播映权”后,由省以上音像市场行政管理部门发给“准映证”。否则不能进行营业性放映。
要大力发展音像出租业,提倡建立出租连锁店。当前,音像出租店使用的走私、翻录复制等非法音像制品要一律下架,集中销毁。每个音像出租店(包括新审批的出租店)必须具备不少于600个品种的音像节目带(含录像带、VCD、LD等),否则不得进行营业。为了避免再给不
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对上述要求,出租店必须按规定从国有发行主渠道进货。此外,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每个出租店每个季度从国有音像发行主渠道购进新出版的音像节目带不得少于40个品种。除规定的之外,出租店需要的其他音像节目带也必须从经国家批准的音像批发单位进货购买。


根据中央有关部门的要求,由文化部牵头建立,由音像市场行政管理部门直接控制的北京、上海、湖北、广东四个大型音像批发、销售市场试点的工作,是国有发行主渠道的一种形式,要抓紧落实。
四、录像放映活动必须实行“月放映计划表”和“月放映报表”制度。录像放映单位,必须实行“月放映计划表”和“月放映报表”制度。各级音像市场行政管理部门要制定出“两表”制度的操作规程和具体要求,对拒不执行或虚假执行“两表”制度情节严重的,要吊销许可证。
五、严防激光视盘故事片放映活动回潮。继续贯彻《关于停止营业性放映激光视盘故事片的通知》(文明电〔1995〕566号),各地要巩固今年年初在全国范围内停止激光视盘故事片放映的成果,严禁出租、销售非法激光视盘故事片。发现拒不执行者,坚决从重处罚。
六、使用音像制品防伪标识。为了保护合法经营,有效地打击非法音像制品,文化部正在研制全国统一的防伪标识,即将投入使用。今后,凡进入市场流通运行的各种音像制品都要贴有规定的防伪标识,否则均视为非法音像制品予以查处。
七、重新审核音像经营主体,规范音像经营活动。各级音像市场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文化部《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和放映管理办法》和《关于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和放映单位重新审核登记的通知》,做好各种音像制品经营单位的审核登记工作。要严格审查,把好审批关。凡
不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或有《通知》所列经营行为的,要暂缓登记,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坚决不予登记;凡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坚决吊销音像经营许可证;凡属无证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经重新登记的音像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单位一律核发文化部依据国务院《音像
制品管理条例》印制的各种音像经营许可证。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上述措施,各级音像市场行政管理部门在管理工作中应明确以下几个指导思想:
第一,明确正版音像制品在市场中的占有量是检验和衡量音像市场状况的科学标准。加强管理,既要严厉打击“制黄”、“贩黄”、走私、盗版、翻录复制等违法经营活动,使非法音像制品无法进入市场,又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正版音像制品的发行工作,不断扩大正版音像
制品的发行量,要把“破”和“立”有机地结合起来,使非法和正版音像制品不断消长转换,使正版音像制品尽快占领音像市场,使音像市场成为健康繁荣的市场。
第二,加强宏观调控。音像制品是精神产品,它具有认识、教育、审美、娱乐功能,对人们的思想、道德、观念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要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前提下,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音像市场行政管理部门在管理工作中,要在尊重经济规律的同时,
加强宏观调控。要改革音像市场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使其形成良性循环,力争从根本上改变当前音像市场的混乱状况。
第三,坚持“扫黄打非”,把集中治理和日常管理结合起来。在“扫黄打非”集中治理期间,出动大量人力物力,进行全面检查,造成声势,查处大案要案,切实加大管理力度,对违法犯罪活动有强大的震慑力量。因此,“扫黄打非”集中治理要年年抓,反复抓,抓反复。同时,日常
管理要常抓不懈,把管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通过集中行动,解决日常管理难于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日常管理,巩固集中行动取得的成果,并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者有机地结合,才能使管理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
音像市场是我国音像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音像市场的状况对音像出版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加强音像市场管理,使之健康有序地发展,对我国音像事业的繁荣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各地音像市场行政管理部门要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和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从大局出发,克
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切实加强音像市场的管理。要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加大力度,迅速改变音像市场目前的状况。通过集中治理和严格管理,促进音像市场的健康与繁荣,开创我国音像事业的新局面。



1996年6月20日

关于印发《建设部关于全面推进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

建设部


关于印发《建设部关于全面推进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

建法[2003]114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的要求,全面推进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我部制定了《建设部关于全面推进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按照《意见》的要求积极推进这项工作,并根据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特点,细化各项制度。

  二、为了促进《意见》的贯彻落实,建设部拟确定一批行政执法责任制重点联系单位。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和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可选择执法责任制工作基础好、已经达到或者接近《意见》提出的全面推进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目标的市、区、县建设系统有关部门为建设部重点联系单位的候选单位,省、自治区建设厅和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也可以确定自己为建设部重点联系单位的候选单位,并于2003年7月30日前,将候选单位的基本情况、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等报建设部政策法规司。

  经建设部对各地报送的重点联系单位的候选单位进行筛选后,确定建设部行政执法责任制重点联系单位。

  三、对确定为建设部行政执法责任制重点联系单位的,建设部将帮助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将经验向全国建设系统推广。

  四、各地在贯彻《意见》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同部政策法规司联系。

  联系人:王荣梅 王英姿 联系电话:(010)68394148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三年六月三日

建设部关于全面推进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各级建设行政执法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建设系统各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就全面推进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重要意义

  自党的十五大提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要求以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普遍建立并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上看,建设系统推行执法责任制工作与依法行政的要求仍有一定距离,有的领导认识不到位,有的制度不够完善,责任追究不严格。建设系统行业多、涉及面广,各有关部门承担着大量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任务,这些部门的执法水平如何,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政府形象。最近,国务院又明确要求“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因此,在建设系统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和规范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人员的法定职权和责任,通过强化监督约束,评议考核,责任追究,把执法行为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对于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建设系统依法行政水平,树立良好的行业风气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通过建立并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改进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推进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目标

  执法责任制是指将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具体落实到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并进行监督、考评和责任追究,建立以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

  全面推进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当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一)清理执法依据,规范执法主体,做到执法有依据

  建设行政执法依据应当是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要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执法依据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凡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已经过时的,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凡是被清理废止的执法项目都要集中公告,各部门要坚决停止执行。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清理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清理本部门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执法人员,不得继续从事执法工作。

  (二)落实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做到行为有规范

  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对行政管理事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逐一分解,列出每一项工作的依据、工作程序,落实到每个执法人员的岗位权限和责任中。工作规程的设计应当详细、具体、易于操作,要明确工作步骤、顺序、时限、形式和标准。

  (三)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做到权力有制约

  通过各个岗位工作流程的有机衔接和建立重大事项集体会审、联审制度,形成内部权力制衡。通过推进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企业资质审批和房屋所有权证书发放等行政审批工作的程序化、标准化,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通过健全行政执法督办制度、投诉举报制度、行政执法争议处理制度等完善内部监督;通过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行政复议制度、考核评议制度等完善层级监督;通过健全信访制度、举报、投诉制度等接受社会监督。

  (四)实行政务公开,推行“一站式”服务方式,做到过程有监控

  通过公开栏、宣传资料和《办事指南》,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运用电子屏幕、触摸屏、政府网站等手段公开行政执法依据,公开职权范围和责任等办事职责,公开办理时限及办理要件等办事条件,公开申请、受理、审批等流转过程的办事程序,公开工作人员在办理事项中应遵守的纪律及违纪应受的处罚等办事纪律,公开办理的结果或不能办理的理由,公开服务承诺和对违诺违纪的监督方式、处理结果等。推行“一门受理、分别审批、归口收费、限时办理”的“一站式”服务,方便管理相对人。

  (五)完善考核评议机制,做到过错有追究

  通过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方案,确定量化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保证考核评议的全面性、公正性。发挥网络的实时监控作用,应用计算机进行考核监控,生成考核结果。制定明确的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过错的范围、责任人的确定、过错责任追究形式、过错追究机构和程序有明确规定。将过错责任追究与干部任免、年终考核结合起来,确保责任追究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部署,狠抓落实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工作。要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方面,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保障功能和办事效率的重要手段,落实法定职责,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

  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一把手是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法制机构、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密切配合,保证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有效推进。

  (三)制订和完善实施方案。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制订和完善本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每年都要确定工作目标,提出具体要求,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并报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