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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几点建议(中)/孙斌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9 17:05:42  浏览:9644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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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泉员工关系室(41)
对《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几点建议(中)

第七条〔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明确告知该劳动者为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兰泉:由于“三性”岗位具有各自的特点,为防止用人、用工单位利用该特点损害被派遣劳动者的利益。笔者建议在劳动合同中列入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工作岗位在“三性”岗位中的具体类型,在劳动合同期间调整工作岗位时具体确认方式,这样也与《征求稿》第十五、十六条规定相一致。建议本条作以下修改: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明确告知该劳动者为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及工作岗位具体类型。在劳动合同期间调整工作岗位的,应以书面下达调整工作岗位及该岗位具体类型的通知。

第八条〔劳动合同期限〕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兰泉: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由于受劳务派遣期限的限制,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是符合现实的,对劳动者工作年限达到十年以上或者在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反而不切实际。
再者《征求稿》第二十七条将劳务派遣合同到期给予经济补偿范围缩小化,将形成今后在劳务派遣中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为特例。
就劳务派遣单位而言,受劳务派遣协议期限的影响也不主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与劳务派遣协议一致将成为今后签订劳动合同的主流方向。劳务派遣协议到期劳动合同同时到期,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否则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将支付一笔不菲的费用。

第十一条〔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约定的试岗期或试工期等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试用期。

兰泉:试岗期与试用期虽然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试用期有一定的区别,但在试用第一次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员而言,两者又可等同适用,否则劳务派遣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没有适用的依据。
另外要考虑的是对两次以上试岗期或试用期不合格的劳动者,在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后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笔者认为对连续两次在试用期或者试岗期被退回的被派遣劳动者,应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劳务派遣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建议本条第二项作以下修改,并增加第三项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约定的试岗期或试工期等虽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试用期,但可约定在第一次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员试用期内。
连续两次在试用期或者试岗期被退回的被派遣劳动者,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情形,劳务派遣单位有权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内容〕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与用工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等情况。

兰泉:建议劳动合同内容与《征求稿》第七条规定相一致,并作以下修改: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及该岗位具体类型、与用工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等情况。

第十四条〔核实劳动合同订立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在派遣劳动者前应当向用工单位提供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证明。
用工单位在接受被派遣劳动者前应核实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
用工单位使用未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被派遣劳动者,视为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及时补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起始时间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兰泉:现实中被派遣劳动者在没有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直接到用工单位工作的情况比较多。本条第二项规定虽有利于劳务派遣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更多的情况是劳动者事后又与劳务派遣单位补签劳动合同的问题。对于这种事后补签劳动合同的效力必须加以约束,否则第三项规定在实际中没有适用的价值。建议本条增加第四项规定:
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视同劳动关系后,劳务派遣单位要求补签劳动合同行为应为无效,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上的双重劳动关系。

第十八条〔继续履行〕劳务派遣单位行政许可未延续或者被撤销、吊销、注销的,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

兰泉:劳务派遣单位在没有获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情况下,继续从事劳务派遣业务将存在重大的隐患。
如果公司继续经营而不主要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其更多的精力将放在新的业务上。劳务派遣业务日常维护只是应对,根本无力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
如果公司不愿意继续经营并抽逃资金进行应对的话,一旦没有及时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工资,被派遣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一情况特别对已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动者或尚未派遣到新用工单位的劳动者不利),用工单位将为支付经济补偿承担更大的连带责任。
这一规定可能只适用于一种类型的劳务派遣公司,即用人单位或者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资成立的劳务派遣单位。由于是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从事劳务派遣业务又不需要获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逃脱了人保部门的监管,可以无顾忌地损害“被派遣劳动者”利益。
笔者认为在劳务派遣单位尚未获得劳动派遣行政许可的情况下,可以约定六个月调整期或者过渡期,由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协商妥善安置被派遣劳动者,到期仍未获得行政许可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还应将未获得行政许可列入劳务派遣协议提前解除的条件之一。建议本条应作以下修改:
劳务派遣单位行政许可未延续或者被撤销、吊销、注销,如属于行政许可被撤销、吊销、注销情形的,给予6个月期限与用工单位协商妥善安置被派遣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安置后原劳动合同终止,
劳务派遣单位行政许可未延续或者被撤销、吊销、注销,如属于行政许可未延续情形的,给予6个月期限重新提出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并与用工单位协商妥善安置被派遣劳动者,到期仍未获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原劳动合同终止。
劳务派遣单位行政许可未延续或者被撤销、吊销、注销,为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提前解除的必备条件之一。

第二十一条〔禁止转派遣〕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兰泉:对转派遣行为笔者认为应在立法上确定一个更严厉的惩罚措施,即用工单位实施转派遣的视为用工单位与转派遣的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建议本条作以下修改: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实施转派遣行为视为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工单位应及时补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起始时间自实施转派遣行为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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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印发《卷烟厂制丝、卷接、包装、滤嘴成型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暂行)的通知

国家烟草专卖局 等


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印发《卷烟厂制丝、卷接、包装、滤嘴成型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暂行)的通知
1993年5月18日,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局(公司),重庆、武汉、沈阳、大连、哈尔滨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学院,郑州烟草研究院:
为了有效地预防各类工伤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在卷烟生产过程中的操作安全,国家局、总公司安委会组织编写了《卷烟厂制丝、卷接、包装、滤嘴成型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级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特别是企业的领导干部,首先要带头学好用好《规程》,同时要认真抓好《规程》的贯彻落实工作。
二、各厂的安技部门要有计划地组织在岗操作人员认真学习和执行《规程》,并列入安全知识测试内容,定期进行考核。
三、各岗位上的操作人员,都必须学懂、记熟《规程》中有关本岗位的条款,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四、在新工人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中,要将此《规程》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经学习考试不合格的,严禁上岗进行操作。
五、脱岗时间超过一个月,又重新上岗的人员,必须经过机台组长或车间主任按《规程》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进行操作。
望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好《规程》的学习,并在工作中认真贯彻。

第一部分 制丝生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虹霓、科马斯制丝生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备料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拉车时应手不离车把,平稳拉运,不斜不歪,车与车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
2.交叉口和转变路口要严格执行“一慢二看三通过”的原则并注意地面路滑,脚步放慢,防止翻包;
3.拉车到磅台时,要轻拉轻放,车辆放稳方可离开;
4.要轻车让重车,转身、倒包时要注意周围的行人;
5.装包时要双人操作,动作要协调,防止扭伤腰,装车、堆放高度合理,防止倾斜伤人。
(二)真空回潮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必须扎入工作帽内;
2.开车前应检查机器各部件是否齐全,润滑是否良好,察看机器周围有无杂物,工作现场是否有人,检查完毕,一切正常时方能开机;
3.在工作中发现机器有异声,应及时停机,并通知维修人员检查处理;
4.检查配电柜按钮及指示表是否正常、完好,启动时细听配电柜和电动机有无异常,发现问题立即停机,找维修工检查处理;
5.在启动烟车进出蒸锅时,注意车池内及蒸锅内是否有人;
6.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拆卸防护罩,严禁在机器运转中打扫机器卫生;
7.工作结束后,搞好机器地面卫生,检查汽、水阀门是否关严,电源总开关是否关闭。
(三)切尖解把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2.开车前应先检查机器各部件是否齐全,润滑是否良好,工具是否齐全,察看地面及机器是否有杂物,机器周围是否有人,检查完毕,一切正常时方能开机;
3.机器运转时,发现有异声,应立即停车,通知维修人员检查处理;
4.安装圆刀、砂轮时,螺帽必须紧牢,方能开机;
5.安装砂轮和圆刀后,应仔细检查砂轮是否偏重和刀片是否在刀口中间,如果砂轮偏重和刀片偏斜,应重新调整安装,直至维修人员检查处理后并将圆刀防护罩和砂轮防护罩板螺丝拧紧,保证螺栓齐全方可开机;
6.在生产中,砂轮磨刀不得用力过大、过猛,防止砂轮破碎;手持砂轮磨刀时应将砂轮握牢,用力不得过大;
7.在机器运转中不得用手掏刀口上下积存烟叶,应停机用工具清理;
8.不得随意拆卸防护罩,严禁在机器运转中打扫机器卫生;
9.生产结束后,搞好机器地面卫生,将卸下的圆刀和紧刀螺帽放到指定地点,关闭照明开关,待检查完毕后,方可离岗。
(四)润叶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并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2.开车前应先检查机器各部件是否齐全,润滑是否良好,察看机器周围地面有无杂物,机器周围是否有人,检查完毕,一切正常时方能开机;
3.检查蒸汽水喷嘴是否畅通,蒸汽压力是否正常;
4.在生产中发现有异声或蒸汽、水阀门、管道漏汽漏水及压力表失灵等问题,应及时报告维修人员检查处理;
5.在搞机器卫生时,不得擅自钻进润筒内,如确需钻进润筒内,必须将配电总电源关闭,并有专人负责监护;
6.不得随意拆卸防护罩,严禁在运转中打扫机器卫生;
7.生产结束后,搞好机器、地面卫生,检查汽、水阀门是否关严,关闭照明开关,待检查完毕后,方可离岗。
(五)打叶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2.设备运转时严禁开、拆卸罩门,发生物料堵塞现象,必须先停机,并由专人看管,待设备完全停转后方可排除故障;
3.设备检修时,必须关闭相应的现场开关,并固定好保险;如进入筛沙内检修,须关闭电气开关,并挂好“禁止开启”警示牌;
4.排除设备故障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上警示牌,待设备停止运行后处理;非机修工不得拆卸机器设备,非电工不得拆卸电气部分;
5.上班前须对本人操作的设备、安全装置、生产工具及作业场地进行一次检查;开动前须确保无其他人操作或检修设备;运输系统无杂物,以免造成人身、设备事故;机器转动时,不准越过转动部位传递物件;
6.不属于本人工作范围内的电气开关,机台设备不得任意开动;调动新岗位工作前必须经过新岗位安全操作培训;
7.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和保险装置、信号标志和指示器等,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丢弃;没有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的设备要督促有关领导及时安装,新增设备必须要有安全防护装置;
8.刃具不用时必须刃口向下、向里或装入工具袋(箱),双方面对面使用刃具作业时,要随时注意对方操作;
9.严格遵守登高安全操作规定;
10.除电工、机修工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打开控制柜门,以免发生危险。
11.启动前应先发出信号,方可顺序开机。
(六)切丝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2.开车前应先检查机器各部件是否齐全,润滑是否良好,察看机器和周围地面有无杂物,机器周围是否有人,砂轮往复及双排链手摇把是否取下,察看刀门,然后用手拭盘皮带,使刀滚动一周,待检查后方可开机;
3.严禁违章操作,不准搬动刀头离合器,开动电源磨刀,停车换刀,必须关闭液压电源,将控制按钮箱转至机头前面;
4.换刀要在停机停稳后进行,应将刀滚制动好,夹刀板卸下应放置稳当,装好刀片后,夹刀板螺母应上紧,螺丝松紧要一致,盖好防护板,再进行磨刀;
5.安装砂轮时,砂轮紧固,螺帽要上紧,然后检查砂轮与金刚石接触距离,使砂轮能够往返,盖好砂轮防护板,再进行试车;
6.更换保险销子应用工具顶销尾,禁止用手指顶尾销,在顶出断裂的销头后应开退料按钮,取出链条上的销子,然后开机运行;
7.安装刀门时应等刀头停稳后,再打开机头进行安装,不得带转动操作;
8.液压装置不经允许,非操作人员不得乱动,再调整液压表时,压力必须保持在正常工作范围内,不得超压;
9.在生产中发现机器有异声或者转动部位有发热现象,应立即停机并报告维修人员检查处理;
10.不得随意拆卸防护罩,严禁在机器运转中打扫机器卫生;
11.生产结束后,搞好机器地面卫生,关闭电源总开关。
(七)压梗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2.开车前应先检查机器各部件是否齐全,润滑是否良好,并检查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察看机器和周围地面有无杂物,机器周围是否有人,待检查后方可开机;
3.开机前调定两轧辊间隙,并盖好防护门,开机后检查轧辊瓦座循环水是否正常;
4.开机后,前轧辊两手盘轮,旋紧要用力均匀,进给一致,生产结束后,应松开两轧辊;
5.在生产中发现机器有异声,应停机并及时报告维修人员检查处理;
6.在生产中机器周围散落的烟梗、烟片清扫后,必须经清检处理后掺对,以防止硬杂物进入机器损坏设备;
7.在生产中,因烟梗流量不稳,堵塞轧辊,应立即停车处理,不能开车掏烟梗,防止发生人身事故;
8.不得随意拆卸防护罩,严禁在机器运转中打扫机器卫生;
9.生产结束后,搞好机器卫生,检查循环及喷雾水阀门是否关严,关闭照明开关,待检查完毕,方能离岗。
(八)烤丝、烘梗、加香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2.开车前应先检查机器各部件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3.开机前必须做好各润滑部位的加油工作,并空车运转1-2分钟,如发现异常或杂音时,应立即停车,并报告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4.开机应先扬声(或按信号),其他人员站在安全地方后方可开机;
5.机器运行中,如发现运转不正常或有异常声音,应立即停车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能开机操作;
6.机器运转时,不得加油、扫机、用棉纱擦机,不得用手接触运转部位,不得排除故障,如需要排除故障,必须先停机并关闭汽阀后进行;
7.电气设备如有故障,应通知电工检修,自己不得擅自拆除修理;
8.需入机内进行维修,必须切断电源、汽源,另挂上警示牌,待设备冷却后才能入机维修;
9.下班前关闭电闸、汽门,做好交接班记录工作。
(九)制丝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2.开机时必须注意贮叶柜上下有无人员,做到前后呼应;
3.在控制柜内、柜上做清扫工作时,必须切断电源,并在开关上挂好警示牌;
4.在生产时间内不准随意打开或拆卸设备罩门,发生物料堵塞或设备检修时,如进入回潮筒、贮叶柜、烘丝筒或混合筒内,除关闭电器开关外,还要关闭相应的现场开关,并在机旁开关上挂上“禁止启动”牌并由专人看管;
5.蒸汽管道应包扎好,开蒸汽时需要由小到大,如果发现漏汽、漏水应及时向设备管理人员联系;
6.在机器运转时,发现皮带下滑或断裂故障时,必须先停机并在电器开关上挂上“禁止启动”警示牌,然后再排除故障;
7.当超级回潮进口发生物料堵塞时,必须注意带刺的运输带,以免手被划破;
8.摆箱工、挂钩工注意空箱、铁架是否损坏,已损坏的空箱、铁架不能再使用;
9.摆箱工要注意拉车工的动态,警惕被撞伤;
10.挂钩上架时注意把烟丝箱的四角上下对齐,防止翻倒;
11.挂钩上架时,外档一人伸手示意,通知吊箱工起吊;
12.搭箱必须坚持双人操作。
(十)冷加香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2.开车前检查设备运转和润滑状况,检查空压机耐腐蚀泵和液料喷嘴机进气阀是否正常;
3.操作设备时要按烟丝牌别打开贮料罐进气阀,启动空气压缩机,当烟丝流量与料液留量相符合后,关闭压缩机等烟丝进入烟筒打开出料阀并启动压缩机调整适度压力;

4.先将冷筒开启转动,再开烟丝下料器和磁性除杂滚筒托布;
5.随时将除杂筛选的烟丝倒入除杂滚筒托布上,将杂物彻底剔除;
6.生产结束后,先关闭风力送丝,再关闭冷筒;
7.将冷筒内部及滤尘器清除干净。
二、莱格制丝生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真空回潮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必须扎入工作帽内;
2.操作人员不得佩戴项链、耳坠等装饰物品上岗;
3.接班时必须认真查看交接班记录,对上一班的设备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不安全隐患必须了解清楚并进行排除;要检查循环水箱和冷却塔水位是否符合要求,对于与安全密切关系的蒸汽压力、压缩空气压力、水压压力要按要求认真检查;
4.清理真空仓及小车轨道,认真检查工作场所是否畅通,一切正常才能开机;
5.在工作中应经常检查蒸汽管道、压力表、安全阀、配电柜、电动机及各种指示仪表是否正常、完好,发现问题立即停机,并及时报告维修工处理;
6.在启动烟包车进入真空仓前,应认真检查真空回潮筒内是否有人,不经检查不得开机操作;
7.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拆卸防护装置,打扫卫生时不得对运转部分进行清扫;
8.工作结束后,应搞好机器和地面卫生,检查水、汽阀门是否关严、电源总开关是否关闭。
(二)打叶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接班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必须扎入工作帽内;
2.操作人员不得佩戴项链、耳坠等装饰物品上岗;
3.开机时必须将电控柜上的工作方式选择开关旋钮置自动位置,报警示意后,依次启动风分系统,运行5—10分钟,方可投料工作;
4.上班前须对本人操作的设备安全装置、生产工具及作业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开动设备前须确保机台无闲杂人员,运输系统无杂物,以免造成事故;机器运转时不准越过转动部分传递物件;
5.设备运转时严禁开、拆罩门;发生物料堵塞现象,必须先停机,开关处挂上警示标志,并由专人监护,待设备完全停转后方可排除故障;
6.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和保险装置、信号装置和指示器等,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丢弃;新增设备必须要有安全防护装置;
7.操作设备应严格控制和掌握来料流量,根据工艺技术规范要求及时调整风速,修整手动风门;操作时站姿要稳,精力要集中,用力要适度。
(三)切尖解把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必须扎入工作帽内;
2.操作人员不得佩戴项链、耳坠等装饰物品上岗;
3.开机前先检查机器各种部件是否完好,润滑是否良好,工具是否齐全,察看地面及机器是否有杂物,机器周围是否有人,检查完毕,一切正常时方能开机;
4.机器运转时,发现有异声,应立即停车并通知维修人员检查处理;
5.安装圆刀、砂轮时,螺帽必须紧牢方能开机;在装卸砂轮和圆刀时,使用扳手的挟口要挟牢螺帽,操作位置要得当,用力要均匀;
6.安装砂轮和圆刀后,应仔细检查砂轮是否偏重和刀片是否在刀口中间,如果砂轮偏重或刀片偏斜,应重新调整安装,直至维修人员检查处理后并将圆刀防护罩和砂轮防护罩板螺丝拧紧,保证螺栓齐全方可开机;
7.在生产中,砂轮磨刀不得用力过大、过猛,防止砂轮破碎;手持砂轮磨刀时应将砂轮握牢,用力不得过大;
8.在机器运转中不得用手掏刀口上下积存烟叶,应停机后用钩来清理;
9.不得随意拆卸防护罩,严禁在机器运转中打扫机器卫生;
10.生产结束后,搞好机器及地面卫生,关闭电源开关,填好交接班记录,方可离岗。
(四)润叶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必须扎入工作帽内;
2.操作人员不得佩戴项链、耳坠装饰等物品上岗;
3.开机前先检查蒸汽压力、空气压力和水压附件是否完好,机器各部件是否齐全,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蒸汽管道包扎是否有缺损,能否达到工作标准和安全要求;
4.工作地面要平坦,无水、油污和其他杂物,操作时站立姿势要适当,用力要均匀,加配料时不能用力过猛,上下阶梯须谨慎;
5.运行中要严格控制来料量,使之趋于恒定值,并随时检查进出口温度、水分、机器磨擦转动部位;发现阀门、管道漏汽、漏水及压力表失灵等问题,要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检查处理;
6.在搞机器卫生时,不得擅自钻进润筒内,如确需进入筒内,必须将总电源关闭,并有专人负责监护;
7.运行时不得随意拆卸防护罩;操作时严禁对机器运转部分打扫卫生;
8.下班时要使滚筒内余叶走尽,关闭水、蒸汽阀门,进行常规滚筒清洗,然后关闭电源将本机与电控系统隔离,方可离岗。
(五)贮叶(梗)柜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必须扎入工作帽内;
2.操作人员不得佩戴项链、耳坠等装饰物品上班;
3.启动设备前,要认真检查机器周围和贮叶柜内有无杂物和人员活动,经确定后才能进行操作;
4.操作时要认真检查辅料行车、链板输送带、送叶器工作是否正常,输送带有否跑偏、各种安全装置是否完好;
5.操作人员在巡查设备时,巡回线路必须畅通,上下扶梯必须要牢靠、工作平台要符合安全要求;如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
6.贮叶柜上的安全联锁装置,不得随意拆卸或用其他方法迫使其功能失效;
7.设备运行时,不得在设备顶端或在不安全的位置行走或打扫卫生;
8.操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柜内打扫卫生和处理故障,必须进入时,一定要先停机,在操作台挂“有人工作”警示牌,并有人监护,方能进入柜内;
9.工作结束时必须关闭电源,打扫好周围卫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方能离开。
(六)润梗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必须扎入工作帽内;
2.操作人员不得佩戴项链、耳坠等装饰物品上岗;
3.开机前先检查蒸汽和空气压力和水压附件是否完好,机器各部件是否齐全,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蒸汽管道包扎是否有缺损,能否达到工作标准和安全要求;
4.工作地面要平坦,无水、油污和其他杂物;
5.运行中要严格控制来料量,使之趋于恒定值,并随时检查进出口温度、水分、机器磨擦转动部位;发现阀门、管道漏汽、漏水及压力表失灵等问题,要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检查处理;
6.设备运行时不得随意拆卸防护罩;操作时严禁对机器运转部分打扫卫生;上下工作平台要谨慎,防止滑倒;
7.下班时待滚筒内余梗走尽,并闭水、蒸汽阀门,待滚筒冷却后再停机,然后关闭电源将本机与电控系统隔离,方可离岗。
(七)压梗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必须扎入工作帽内;
2.操作人员不得佩戴项链、耳坠等装饰物品上岗;
3.接班时必须察看交接班记录,检查压缩空气压力、喷嘴、齿轮箱油位是否正常、干净、符合安全规范;
4.开机前必须插入安全阀门钥匙、检查刮刀板工作位置,调整好两轧辊之间的间隙,并将防护罩锁好;
5.在工作中应注意观察清洁轧辊用水的喷射情况,刮刀板的工作位置,如需要调整应关闭电源、压缩空气,停车处理;
6.当两轧辊被硬物卡住时,应及时手动调整两轧辊自行张开,剔除硬物;操作中如压梗机自动停止工作,则应查找原因,排除后方可投入工作;
7.下班前关闭电源,将本机与电控系统隔离,打扫周围卫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方可离岗。
(八)切丝(梗)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必须轧入工作帽内;
2.操作人员不得佩戴项链、耳坠等装饰物品上岗;
3.开机前先检查机器各部件是否齐全,润滑是否良好,工具是否齐全,察看机器周围地面有无杂物,机器周围是否有人,检查压缩空气,待各项符合要求后,才能入安全阀钥匙,调节各开关到正确位置;
4.严格按照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检查设备各部分,同时做好润滑加油工作,并空车试运1至2分钟,如发现异状或杂音,应立即停机,通知设备维修人员处理;
5.不经允许,非操作人员不得乱动气压装置;
6.换刀片要在机器停稳后进行,应将刀片制动好,夹刀板卸下后应放置稳当;装上刀片后,夹刀螺母应上紧,螺丝松紧要一致,盖好防护罩,再进行磨刀;
7.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机器有异声或发热现象,应立即停机,通知维修人员处理;
8.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不准随意拆卸防护罩,严禁在机器运转过程中打扫卫生;
9.生产结束后,应搞好机台及地面卫生,关闭电源,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九)超级回潮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必须扎入工作帽内;
2.操作人员不得佩戴项链、耳坠等装饰物品上岗;
3.开机前先检查蒸汽压力、压缩空气压力、水压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各种压力是否达到工艺要求;
4.超级回潮机应先于切丝(梗)机5—10分钟启动,检查筒体升温情况,设备运转情况,刮除器、风机马达的工作情况,并根据进出口物料的工艺标准要求,掌握好来料流量,及时、适当地调整蒸汽用量和水用量;
5.运行中注意观察温度控制器指示、汽水压表的工作情况,勿使温度过高;
6.工作结束时待余料走尽,关闭水、主蒸汽阀,进行常规滚筒清洗,停机后并关闭总电源,将本机与电控系统隔离,清理设备及环境卫生。
(十)烘丝(梗)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必须扎入工作帽内;
2.操作人员不得佩戴项链、耳坠等装饰物品上岗;
3.开机前先检查蒸汽压力、压缩空气压力是否符合工艺及安全要求;
4.接通电源后,打开蒸汽阀门,使干燥机升温到80—90℃,然后检查设备各部分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响声、管道是否漏汽、阀门是否畅通;
5.运行中注意观察温度控制器指示、汽水压表的工作情况,勿使温度过高;
6.工作结束时待余料走尽,关闭水、主蒸汽阀,需观察筒温,在100℃以下才允许关机;
7.关闭电源,将本机与电控系统隔离,按例行保养内容与要求进行设备保养。
(十一)加香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必须扎入工作帽内;
2.操作人员不得佩戴项链、耳坠等装饰物品上岗;
3.开机前查看好交接班记录,检查喷料嘴及料管是否干净畅通、压缩空气是否符合工作标准;
4.操作中应注意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并报告维修人员进行修理;
5.工作结束时,要检查烟丝是否全部流出滚筒,然后关闭香料和压缩空气阀门。
(十二)贮丝柜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必须扎入工作帽内;
2.在来料前10分钟,启动设备,检查辅料行车、链板输送带、松丝器、缓冲器是否正常、输送带是否跑偏,做好来料前的准备工作;
3.将工作方式选择旋钮置自动位置;工作中随时检查进料水分、温度、香精均匀度,加强对上下工序联系,确保来料烟丝符合安全、工艺要求;
4.当工作方式选择旋钮置手动时,应注意操作安全,加强对设备的巡查,随时检查辅料行车布料情况,保证辅料掺兑均匀,层次分明,提高配方质量,保证安全运行;

5.工作结束后关闭电源,将本机与电控系统隔离,清扫设备及环境卫生,按例行保养内容与要求进行设备保养;严禁开车搞设备卫生;
6.将隔离开关复位,填写好交接班记录,方能离开岗位。
三、白肋烟叶处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白肋烟贮柜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必须扎入工作帽内;
2.启动设备前,查看交接班记录,检查门销开关是否锁紧,贮叶柜内有无杂物;
3.提前10分钟启动设备,检查辅料行车、链板输送带、松丝器、缓冲器是否正常,输送带是否跑偏,将工作方式选择旋钮置自动位置,做好来料前的准备工作;
4.工作中随时检查进出口水分、温度、56B刮板筒的工作情况;注意操作安全,不合格产品严禁入柜;
5.当工作方式选择旋钮置手动时,应加强上下工序的联系,并随时巡查设备工作情况,保证正常运行;
6.工作结束后关闭电源,将本机与电控系统隔离,必要时挂“有人工作”警示牌;清扫设备及环境卫生,按例行保养内容与要求进行设备保养;
7.严禁设备运行时在设备顶部不安全位置行走或清理卫生;
8.将隔离开关复位,填写好交接班记录,方能离开岗位。
(二)白肋烟润叶加(里)料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查看交接班记录,检查蒸汽、水压压力是否符合工艺及安全要求;
2.清洗加料筒及搅拌器片,检查料液喷嘴、滤网是否干净、畅通,排放清洗筒内及夹层的冷凝水;
3.开启定量喂料机,待物料进入筒后,开启蒸汽阀和料液喷射阀;
4.经常检查物料进出口水分、温度、流量,根据来料情况调整料液输出量和用水量,使料液与叶片流量相吻合;
5.加强对上下工序联系,工作中注意观察各仪表的显示情况,适时调整,按安全、工艺要求做好加料工作;
6.工作结束后关闭电源,将本机与电控系统隔离,按例行保养内容与要求进行设备保养;严禁开车搞设备卫生;
7.将隔离开关复位,填写好交接班记录,方能离开岗位。
(三)白肋烟干燥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查看交接班记录,检查蒸汽压力、水压压力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打开干燥、冷却、回潮室门,查看室内有无积烟叶、积水和异物,清洗水汽喷嘴,拭净温度检测头和散热器,修正喷嘴位置,保证喷射面积;
3.查看输送链条是否跑偏和松紧度情况,喷嘴喷出的水汽是否雾化,关闭各段室门;
4.根据产品的工艺要求,设定干燥段、回潮段温度,待温度达到指定值,开启喂料机投料工作,干燥段温度严禁超过180℃,严防火灾发生;
5.喂料后检查物料流量、进出口水分、温度是否符合来料标准,进出口水分、温度是否符合制造规格以及设备工作运转是否正常;
6.随时检查干燥效果和各段物料的水分和温度,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可适当调整叶片厚度、输送速度、供水量;
7.平时正常工作时严禁动用白肋烟干燥机消防门;
8.工作结束后关闭电源,将本机与电控系统隔离,清理设备及环境卫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第二部分 卷接、包装、滤嘴成型生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卷 接
(一)普鲁托期(PROTOS)卷接机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长发外露;
2.严格按照工艺和设备操作规程要求操作,持证上岗,开机前认真检查各部位防护门(罩)及联锁保护装置;
3.开机扬声,注意机组人员动向后再点动试运行;中途停机排除故障,开机前也应扬声;
4.卷接机电烙铁周围,严禁堆放纸屑、抹布、棉纱及易燃物,防止高温引燃失火;
5.一切二轮、一切三轮、过桥轮、调头轮、分离轮等,如有烟支、纸堵塞或胶水粘结时,必须停机清理,严禁不停机或在防护门缝处进行暗摸清理;
6.生产时集中精力,细心观察设备运转中有否异常情况,注意显示屏、信号灯的各种报警及联锁保护装置的急停情况,发现后应立即停机,并通知电工或机修人员修理;

7.主挡车工需要暂时离开岗位时,要与副挡车工打招呼,严禁设备在无人看管状态下运转;
8.设备原设置的各部分电气联锁保护,是安全生产的特殊装置,如有故障或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停机修理,严禁带病运行,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把联锁保护装置短接或拆除;
9.机组人员在清扫时,对各种电眼、联锁开关,要小心谨慎,防止碰撞损坏或移动位置而导致失灵失效,造成事故;
10.精心爱护设备,工具要按规定位置摆放,辅料及辅助工具要严格按定置管理堆放,保持机台及周围整齐清洁;
11.每班清理的废烟支、废纸等易燃物,必须及时移放到指定地点,不得留在机台旁边及车间内;
12.机长必须按照机台生产日志的各项内容,详细、准确地填写记录,无人接班时,要关闭总电源。
(二)MK9、MK9-5卷接机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长发外露;
2.严格按照工艺和设备操作规程要求操作,持证上岗,开机前认真检查各部位防护门(罩)及联锁保护装置;
3.开机扬声,注意机组人员动向,点动试运行;中途停机排除故障,开机前也应扬声;
4.卷接机电烙铁周围,严禁堆放纸屑、抹布、棉纱等易燃物,防止高温引燃失火;
5.卷烟机刀头堵塞时,必须待机停妥后才进行清理,严禁车未停定用手去摸;
6.接嘴机的反转轮、过桥轮、一切二轮等转动部位,如有烟支、纸堵塞或其他杂粘接时,必须停机清理,严禁机未停定或不停机用手清理;
7.设备原有各部位安全防护联锁装置,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短接或拆除,损坏的要及时修复,更不准带病运行;
8.机台在运转时发现有异声或电器部分有故障时,应立即停机,及时通知机修工或电工进行修理;
9.机台运转中严禁清扫,停机后必须把刀头箱内及其他部位的废烟支、废纸等清扫干净并移放到指定地方;
10.机组人员必须集中精神,细心观察详细地填写好生产日志记录,无人接班时,要关闭总电源。
(三)LOGA/MAXD卷接机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长发外露;
2.严格按照工艺和设备操作规程要求操作,持证上岗,开机前认真检查各部位防护门(罩)及联锁保护装置,盘车检查机器各部位是否正常;
3.开机扬声,注意机组人员动向,点动试运行;中途停机排除故障,开机前也应扬声;
4.一切二轮、一切三轮、过桥轮、分离轮等,如有烟支、纸堵塞时,必须停机后才能清理;
5.注意停机时,电烙铁能否自行抬起,防止烫坏烟支、布带。电烙铁周围严禁堆放纸、抹布、棉纱及易燃物,防止高温引燃失火;
6.机台运行时注意搓板轮的电烙铁温控器是否失灵,及时修复;装载废支的内箱要勤清理,避免热电偶温控失灵,高温引燃起火;
7.生产时集中精力,细心观察设备运转中有否异常情况,发现有异声或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停机检查,并及时通知机修工或电工进行修理;
8.机台的安全联锁防护装置如发现有失灵、失效,应立即修复,不得带病运行,更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短接或拆除;
9.机台运转时不准在各转动部位进行清扫、加油,当班清理后的废烟支、废纸等,要及时移放到指定地点,不准堆放在机台旁;
10.机长(挡车)须按照生产日志各项要求详细地填写记录,无人接班时,要关闭总电源。
(四)MK8/MAXIII、YJ14/YJ23卷接机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长发外露;
2.严格按照工艺和设备操作规程要求操作,持证上岗,开机前认真检查各部位防护门(罩)及联锁保护装置;
3.开机扬声,注意机组人员动向后,点动试运行;中途停机排除故障,开机前也应扬声;
4.停机时如发现电烙铁不能自动抬起,应及时请电工修复,以免烫焦布带、烟丝,防止高温引燃失火;
5.一切二轮、一切三轮、切纸轮、搓烟轮等,如有烟支、废纸堵塞时,待机停稳后再行处理;
6.卷烟机电烙铁周围,严禁堆放纸屑、抹布、棉纱等易燃物,防止高温失火;
7.生产中,发现机台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检查,并通知机修工或电工进行修理;
8.机台运转时不准在各转动部位进行清扫,班后应把清理出来的废烟支、废纸等及时移放到指定地点;
9.生产时集中精力,细心观察设备运转情况,机长(主挡车)应按生产日志内容各项规定,详细填写生产日志,无人接班时,要关闭总电源。
二、包 装
(一)ALFA(软包)、FOCKE(硬盒)包装机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必须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开机前必须认真检查机台各部位防护罩、安全门联锁装置、电器设备、检测按钮、紧急按钮及指示灯完好情况,并用手轮盘动,确认无误后方能开机;
2.启动开机时,机组人员必须相互招呼,思想集中,不准在机台周围堆放有碍操作的杂物;
3.机器运转中如发现异声、异味或各种辅料堵塞、故障等现象,必须立即停机,并通知维修工、电工检修,不得擅自拆卸;
4.工作时必须保持思想集中,机台上的皮带、齿轮、链条、连杆等任何传动部件及各种切纸刀口严禁用手摸;不准用手触摸加热器;
5.调整包装纸圈时应及时紧固,防止坠落;调衬纸和装条盒纸时应注意装卸安全,严禁在条盒出口处用手剔除不合格条盒;
6.注意用电安全,烙铁必须放置在指定搁架上,防止烫伤人或因烫坏电线引起触电事故;工作完毕应及时切断电源,尚有余热的烙铁和烙铁板应放置在规定部位,严禁和纸张等易燃物放在一起。
7.在检修或做机台清洁保养工作时,必须用手轮盘车,严禁点车或开车,以防误伤;
8.下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机台各部位安全状况,并把运转及安全情况填写在交接班日志上。
(二)GDX8000包装机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必须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开机前认真检查机台各部位防护罩、安全门联锁装置、电器设备、检测按钮、紧急按钮及指示灯完好情况,并用手轮盘动,确认无误后方能开机;
2.启动开机时,机组人员必须相互招呼;调试车时必须观察是否正常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即可置于自动位置正式投入生产;不准在机台周围堆放有碍操作的杂物;
3.机器运转中如发现异声、异味或各种辅料堵塞、故障等现象,必须立即停机,并通知维修工、电工检修,不得擅自拆卸;
4.工作时必须保持思想集中,机台上的皮带、齿轮、链条、连杆等任何传动部件及各种切纸刀口严禁用手摸;不准用手触摸加热器;
5.调换衬纸时应注意装卸安全,严禁在条盒出口处用手剔除不合格条盒;
6.在检修或做机台清洁保养工作时,必须用手轮盘车,严禁点车或开车,以防误伤;
7.下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机台各部位安全状况,并把运转及安全情况填写在交接班日志上;
8.最后一班停机下班时,必须检查并切断机台所有电源。
(三)SASIB3000、5000、6000包装机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接班前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开机前必须认真检查机台各部位防护罩、安全门、电器设备开关、指示灯及紧急按钮完好情况,并用手轮盘动,确认无误后方能开机;
2.启动开机或检修后重新开机时,机组人员必须相互招呼,思想集中,不准在机台周围堆放有碍操作的杂物;
3.机器运转时,如遇烟支不顺、衬纸、小封签等堵塞,必须停机后再作处理;如采用点车方式清理铝箔纸、商标纸时,必须思想集中,待设备停稳后再行处理,严禁运转时用手或用夹钳钳等违章动作;
4.调换铝箔纸、衬纸、油封纸筒时应注意安全,防止滑落砸伤;
5.机器在运转时如发现异声、异味或电器开关、指示灯失灵等现象,必须立即停机,并通知维修工、电工检修;
6.AC6机械手活动范围内不准站人,以免砸伤;装盘操作时,应站立正面,防止手被链钩钩入致伤;
7.使用烙铁时,应检查烙铁插头、插座完好无损,烙铁必须放置在指定搁架上,防止烫伤人或因烫坏电线引起触电事故;工作完毕应及时切断电源,尚有余热的烙铁和烙铁板应放置在规定部位,严禁和纸张等易燃物放在一起;
8.在检修或做机台清洁保养工作时,必须用手轮盘车,严禁点车或开车,以防误伤;
9.下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机台各部位安全状况,并把运转及安全情况填写在交接班日志上;
10.最后一班停机下班时,必须检查并切断机台所有电源。
三、滤嘴成型
(一)KDF2、DR2-5、FR4成型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并专人专机,不准私动他人机台;
2.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女工必须戴工作帽(长发盘入帽内);
3.打开电源开关后,检查机台各仪表是否正常;
4.开机前认真检查机器各部位有无异声、油路是否畅通,并运转1—2分钟;
5.由当班挡车检查车上各类防护罩是否完好、有效;
6.挡车工开车前应通知机台人员,待人员全部到岗就位后才能开机;
7.开机后应经常检查机器上各种防护装置的完好状态;
8.开机时不准将手伸入螺纹开送辊组、比例辊组及预紧辊轮内清除废丝;
9.机器运转中,严禁用手或铁器接触机器转动部位;
10.机器运转中发现异声,应立即停机,并通知维修人员检修,挡车工不得擅自处理;
11.加注热溶胶时一定要戴好防护手套;
12.排除故障时必须停车,机器运转时严禁用手排除故障;停机修理(特别机内部、传动等部件)应挂好警示牌,防止有人启动;
13.经常检查刀片是否需更换,并及时清除刀头箱内杂物,防止堆积起火;
14.使用“天那水”擦拭烟枪时,要防止明火,擦拭完毕应把天那水瓶盖拧紧,谨防泄漏;
15.不准私自拆卸设备各线路管道及各部位安全罩,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16.机器周围严禁乱置乱放,应实行定置管理,并保持环境清洁、整齐;
17.下班前认真检查机器各部位安全状态,并把运转及安全情况填写在交接班日志上;
18.如无人接班,必须切断总电源,并清除净机器各部位杂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8〕6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的有关工作要求,为成功举办第29届奥运会和第13届残奥会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现将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有关纳税服务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成功举办奥运会是中华民族的百年期盼,也是我国对国际社会的郑重承诺。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支持奥运、服务奥运"的大局意识,在税务系统中广泛开展"迎奥会、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奥运会和残奥会主办和协办省市的国、地税局,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的纳税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办税服务厅等窗口人员的文明礼仪教育,保持良好风貌,树立税务机关的良好形象,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做出积极贡献。
  二、采取措施、注重实效
  (一)认真贯彻落实办税公开要求。各地要通过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新闻媒体等多种公开渠道,以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涉及奥运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服务流程和标准,提高工作透明度。有条件的地方要在税务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服务中增设奥运板块或奥运专线等,确保渠道畅通,营造良好氛围。
  (二)为纳税人提供便捷服务。要做好涉及奥运的纳税人(供应商、赞助商、特许权使用商等)的税收政策宣传、咨询与辅导工作,提供多样化和个性化服务,推出包括优先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提醒服务等多种服务产品。有条件的税务机关可在办税服务厅增设奥运绿色通道、无障碍服务通道或全职能服务窗口,简化流程,缩短时限,提高效率。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双语服务和无障碍志愿者服务工作,为纳税人提供快捷、高效、文明的服务,确保涉及奥运纳税相关问题能够及时解决。
  (三)塑造良好的窗口单位形象。办税服务厅要做到环境整洁,标识明确,井然有序;办税服务厅的工作人员要着装整齐,仪态大方,接待友善,用语文明,业务熟练,办事高效。
  三、健全机制,做好应急预案
  第29届奥运会和第13届残奥会开幕式分别处于8月份和9月份纳税申报期间,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税收新闻采访、征收服务、信息网络运行安全、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要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并进行必要演练,全力保障安全。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决办税服务厅排队拥挤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61号)的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各项制度,文明、高效开展纳税服务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制定处置方案,避免办税服务厅出现排队拥挤。
  各地要按通知要求,制定方案,狠抓落实,并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上报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